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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试期间防汛和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粤考院〔2008〕186号 作者: 2008-06-05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2008年我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9日进行,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高考期间防风防洪防涝和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天气情况,密切注意高考期间台风动向及降雨情况,及时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普通高考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市、县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在试卷运送、保管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保密、防湿、防盗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完成工作任务,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三、各考点要认真仔细检查学校教学楼安全,考试前夕,要全面检查保密室、试室的门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密室、试室一定要及时整改,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四、各市、县要按照“平安高考”的要求,把威胁“平安高考”、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一切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办好“平安高考”。考试期间如发生强降雨、洪涝等灾害,各级考试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协同公安、保密、交通等部门克服一切困难,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确保考生安全顺利赴考。高考期间,正值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各市、县考试机构要积极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场周边举办民间习俗的赛龙舟等有关活动引起的噪音进行有力防范和整治,对考前和考试过程中可能影响考生休息、考试的噪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五、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制订因洪水、暴风雨、台风引起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试卷存放、运送预案,考场、试室预案,考生住宿地预案,交通安全预案以及答卷的回收和运送预案等。高考期间遇有突发事件,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要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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