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全国书画学习者的技能培训与测评系统。举办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目的在于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书画艺术,通过科学、规范的培训与测评,推广先进的学习理念,逐步达到对书画艺术的初知、认知,提高学习者的书画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的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广东省承办机构。
项目特点
重视基础,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 培养兴趣,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
系统训练,以发掘艺术潜质为重点; 科学评价,以书画艺术规律为基准。
专家队伍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由欧阳中石(中央文史馆馆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远(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等著名书画艺术家、教育家组成,国内知名艺术院校及艺术教育机构为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广东省中国书画等级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由陈永正(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王见(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教授)、谢墨(知名书画家)、吴慧平(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广东高校书法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黎向群(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教师)、张维红(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教师)等组成。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拟定,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是培训、命题与测评的基本依据。
考试大纲的制定既坚持严格的技术标准,又鼓励艺术表现和创造,力争做到书画艺术的传承性和创造性相互兼顾。
在尊重书画艺术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运用教育测量理论对书画的技术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使测评更科学。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分基础理论知识、临写能力、创作能力等考核内容,注重测试考生的书画综合能力。
评价报告及证书
充分发挥考试的评价作用。通过考试,将针对每一个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估。即每一个考生无论通过与否,将获得到一个针对本人作品的评估报告,使考生明确自己的优缺点,同时也有利于考生的进一步学习。
证书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签发的写实性证书。

证书正面 证书背面

评价报告
科目设置
共设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六个科目。
级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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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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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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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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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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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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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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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摹能力。
熟悉毛笔的使用方法,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和执笔方法。通过对法帖的临摹,学习汉字的基本结构,初步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笔法,达到点画准确,结构比例得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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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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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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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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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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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创转换能力。
通过临摹及初步的创作训练,逐步达到用笔熟练,点画精到,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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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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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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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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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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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的创作能力。
通过创作和临摹训练的相互结合,达到用笔熟练自然,点画灵动,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有变化,并能在传统的基础上具有个性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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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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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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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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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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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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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
笔
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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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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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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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基本技能。
通过对汉字中独体字、合体字的对临、书写训练来把握汉字楷书字体的基本结构,达到结构平正、匀称,比例得当,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并注重坐姿、笔姿的正确训练,养成正确、良好的书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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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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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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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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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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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实用技能。
在楷书训练的基础上,通过临摹,从行楷书逐步过渡到行书的用笔和结构训练,掌握行书、楷书两种实用字体,达到笔画形态美观,结构合理章法布局和谐、有节奏感。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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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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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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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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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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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创作水平。
通过对历代经典书法作品的临摹,着重训练汉字的结构及作品章法。要求掌握两种以上的字体,达到笔画精到、行笔自然,结构精妙、合于法度,章法和谐、布局巧妙,同时掌握汉字、书法的基本常识和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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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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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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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性的组织与管理,省级承办机构负责地方性管理工作。
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
考官和培训教师均需经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并持证上岗。
考点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批管理,原则上在现有县级以上考点中选择设立。
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结果的解释。
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证书。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教育部考试中心于每年12月公布下一年度的考试时间。
首次开考时间为2007年 12月22、23日,考试科目为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
报名方式及要求
首次开考报名时间:11月7日至27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http://ctest.com.cn/zgsh/),考生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报考,亦可前往各培训机构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初次可任意选择级别报考,第二根据第一次的结果进行申报次。优秀者可跨一级申报,合格者逐级申报,不合格者的申报不能超过原报考级别。
广东省首批培训机构名单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教育学院
广州岭南美术专修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信息技术培训中心)
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珠海中国书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汕头粤东科技专修学院 佛山顺德区东方教育培训中心 湛江市紫竹轩艺术培训中心
广东省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Education and Examinations Service Center of Guangdong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3楼
邮 编:510631
联 系 人:何老师 梁老师 陈老师
电 话:020-38627957 38627976 38627975
传 真:020-3862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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