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预报名时间:9月1日—5日(报名网址:www.eeagd.edu.cn),确认报名时间:9月6日—10日。
四、考试
(一)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和14日。
(二)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三)高中起点高职(含高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
(四)专科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升本: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五)高中起点本、专科各专业公共课、以及专科起点本科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上报生源计划时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科目考试需在录取前完成,各招生院校应于9月底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取
(一)2007年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各学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地方所属成人高校计划总数调整须报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各录取批次的院校在每批录取开始前,可根据生源情况向计划主管部门申报增加招生计划,并在每批第一次投档前,将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上报省招生办。每批录取期间,不再办理计划增加手续。
(三)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
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
(其中高中起点本科11月17日—18日)
第二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专科脱产班;
录取时间:11月19日—21日
第三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专科函授、业余班;
录取时间:11月22日—26日
(四)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五)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等其它方面的要求,由各成人高校确定。
高中起点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察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降低分数要求向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六)各招生学校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广东省招生办提交加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参加加试科目以及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七)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交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备案,省招办核实已交录取费后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录取名单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报名信息。招生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
(八)在录取阶段,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已核定的本省招生计划总数内,积极做好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录取仅限于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
(九)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批准,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