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2008年4月30日前接受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美术基础、生物技术基础、土木工程等操作技能考核点及考官的申报。凡符合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点、考官条件的高职、中职学校及教师均可提出申请,由市考试部门推荐,报我院进行资格审查,我院将组织专家小组对符合考核点申报资格的学校进行实地评估,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符合考官申报资格的教师进行专业素质测评和考务培训(考核点及考官申报条件和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凡申报操作技能考试考核点的学校及申报考官资格的教师将填写好的考核点申请表(附件一)、考官申请表(附件二)统一交当地市(地级)考试中心或招生办公室。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收集并核准后,于4月30日前将考核点申请表及考官申请表集中寄送至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考核点申请表
附件二:考官申请表
附件三:考核点申报条件